当前位置:主页 > 职教职称 > 正文

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

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:http://hnzj.ghlearning.com

温馨提示:本文信息来自互联网或网友分享,请大家查阅时,谨慎选择、自辩真伪,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。

许多教师对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:https://hnzj.ghlearning.com发布的职称文件不够吃透。将根据自己的经验,现对《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标准》进行解读,若与上级文件有冲突,以上级文件为准。郑重声明,以下解析纯属个人行为,与任何官方无关,若有冲突,以官方发文为准。

01适用对象

适用于我省普通中小学、幼儿园、特殊教育学校、工读学校以及各级教师发展中心、各级教研室、电化教育和校外教育等机构中从事中小学教育教学、学前教育和教研工作的在职在岗教师。民办中小学校(含幼儿园)教师可参照本标准参加职称评审。

02基本条件

(一)有理想信念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。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坚守教育初心,积极弘扬和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胸怀祖国,热爱人民,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忠诚党的教育事业。

(二)有道德情操,忠于宪法,遵守国家法律法规。爱岗敬业,为人师表,具备良好的品德、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。坚持以德为先,职称晋升实行师德“一票否决制”。任现职以来,年度师德师风考评均为合格以上等次,其中申报副高级职称、正高级职称人员年度师德师风考评分别有1次、2次优秀等次。

(三)有扎实学识,具备教师资格。参加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的教师应具备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、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,深入教育教学一线,身心健康,能够切实履行岗位职责和义务。

(四)有仁爱之心,关爱学生。认真落实“双减”政策,充分发挥课堂教学的主渠道作用,教育教学工作实绩突出,积极承担班主任等德育工作,遵循青少年成长特点和规律,主动开展家校共育,将思政教育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,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。

(五)任现职以来,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培训,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任务;年度考核应为合格及以上等次。

03注意事项

(一)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申报人员,不得申报,或在规定年限内延期申报:1.未经单位教职工大会(或教职工代表大会)或职称推荐工作委员会等集体研究的,不得申报;2.违反《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》规定的,当年不得申报;3.违反县(区)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关于规范教师行为有关禁令的,当年不得申报;4.拒绝承担教学、教研任务和班主任等工作,或不能履行现岗位职责的,当年不得申报;5.工作严重失职,造成恶劣影响,受到上级相关部门通报批评的,当年及下一年度不得申报;6.已定性为教育教学事故的直接责任人,取消当年申报资格,并从下一年度起2年内不得申报;7.受到党纪、政纪处分的,处分期内不得申报。

(二)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申报人员,取消申报晋升职称,已获得的职称,由相应职称管理部门予以撤销,职称已被聘任的,责成聘任单位予以解聘;自查实之日起,3年内不得晋升高一级职称;情节严重的,由有关部门给予党纪政纪处分:1.提交提交虚假申报材料的;2.伪造、变造证件、证明的;3.因严重违纪违法,仍在处理、处分、处罚阶段的;4.隐瞒聘任期间曾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的;5.其他严重违反评审规定行为的。

(三)教育教学研究。教科研课题指从事中小学教育教学指导和研究的基础教研部门、教育科研部门规范组织鉴定的常规年度一般课题。课题一般应具有完整研究周期和档案,须附立项申请书及批准立项的通知书、开题报告、研究过程材料、中期报告、研究报告、结项(鉴定)证书、获奖证书等完备的材料;教科研课题应具有一定的学术水平,对于水平低下、高仿性课题评委会不予认可;教科研课题应有一定的研究周期,并经过教育教学实践检验,对于研究周期不满1年、没有投入教育教学实践检验的不予认可。

(四)论文。论文发表的刊物不含增刊、特刊、专刊、专辑、论文汇集等。综述、通讯报道、试卷(题)及习题研究等不作为评审论文对待。正式出版的学术论著不含习题集、教辅资料等。全国中文核心期刊论文是指被北京大学、南京大学等编撰的《中文核心期刊目录总览》、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所收录;发表的论文应可通过中国知网、清华同方、万方数据资源系统、重庆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等国内主流文献数据库检索到;出版论著的ISBN书号及核字号CIP能从中国新闻出版信息网查询到。在单位内部交流的论文须加盖单位公章,并出具评价意见。

(五)讲课答辩成绩。评委须对评委会组织的讲课答辩成绩认真负责,合理运用讲课答辩成绩进行综合评价,确保评审质量,促进教育教学。

(六)申报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,须参加评委会组织的讲课答辩,最终成绩按“优秀(85分及以上)、良好(75分及以上)、合格(60分及以上)、差(60分以下)”四档评议。其中,在讲课答辩最终成绩在85分以上且位居同类人员前15%者,确定为优秀等次。对于讲课答辩最终成绩合格以上且位居同类人员前80%的人员,讲课答辩成绩在2年内有效,在下一年度参加评审时可以不再进行讲课答辩(不含申报正高级教师)。讲课答辩获优秀等次人员,评委会在综合评价中可在某一项业绩方面给予适当倾斜。

 看后须知!!!老师如果想要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:hnzj.ghlearning.com评审职称原文和具体的评审条件表格:可以扫码进行获取:

温馨提示:本页面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网站信息都来源于网络,无法保证外部链接的准确性和完整性。同时,对于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外部链接的指向,不由本站实际控制,在2024-09-09收录时,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页上的内容都属于合规合法,后期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页的内容如果出现违规,可以直接联系网站管理员(A零八零二一零@qq.com)进行删除,本站不承担任何责任 ()。

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:hnzj.ghlearning.com

相关文章:

无相关文章!